创新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全过程管理

   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探索、实践、提高和完善,使得项目管理工作从单一到综合、从综合到系统,从系统到全过程,形成自成一体的管理科学体系。从目前来看,基本上有三种模式:一是“代建制”管理模式。代建制,即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各使用单位。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一种具体运用和管理制。代建期间,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实施主体职责。

二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运作模式。工程总承包实际上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中的一种运作模式。建筑业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其目的主要是克服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实现从勘察设计到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的有机结合,并通过社会人才资源整合,进行整体统筹安排,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深度交叉,有效地对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进行综合控制,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缩短工期,降低投资,保证质量,确保项目投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达到投资者所期望的最佳目标。这也正是项目管理工作所要求的真实内涵。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从广义来说,就是下面设有分包的单位。具体讲就是总包企业接受业主或发包方的委托,按合同约定完成某一项工程,并对该项工程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标实现负全面责任。总包可以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分包单位,但对分包所负责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积极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我们应当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深化,站在行业规范化管理和前瞻性发展的高度加以认识理解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工程咨询企业从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运作模式。由于我国建设行业的工程咨询管理企业发展缓慢,为了缩短与跨国公司在项目管理上的差距,加快与国际接轨,建设部在2003年出台了《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项目管理企业指导意见》后,又于2004年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具体要求。一方面从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与承包的角度规范了企业行为,提出了项目管理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尽管我国建设工程已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管理模式,但其发展的现状却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完善与提高。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中缺乏执行控制。所谓在建设程序中的各阶段(包括建设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筑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中,建筑管理执行者通常处于一种非主动性位置,没有体现出作为一个建设的核心部门核心建设执行者的组织性及主导力量。

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选择配置欠缺。一般在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建造实施过程,项目管理队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关键的建设要素,决定着整个建设项目的建造实施。并且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平台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比较落后、劳动资源模式比较传统,流动性以及各种不定因素造成配置混和。缺乏项目部门的团体学习提升,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实施。

工程项目经理的胜任力不足。项目经理在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重要的管理人才,处于中坚地位。他主导整个项目的发展,是项目各种需求的集中交汇点和执行点。但在现阶段的项目经理大多数所执行的管理机制不顺畅,竞争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模式落后;缺乏国际承包经验、高素质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以及有技术、懂法律、会经营、通外语的复合型管理人缺乏。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体制转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与挑战,工程项目管理也应该提出符合当前建设需要的项目管理的创新体系。首先,要积极建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管理执行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在宏观调控下,先有法人,后进行建设,法人对建设项目筹划、筹资、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建设直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负责制,按国家规定法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对法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制度和奖惩的制度。其次,要严格控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按照设计思想具体组织施工建造的实施阶段,是要把设计付诸实现的执行过程。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是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筑产品。按照管理要求进行施工、选择承建分包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